發布日期:2016-12-17 發布人:handler 瀏覽次數:2420
為了避免水上游樂設備對人們造成傷害事故,游樂設備的管理經營者應注意一下幾點:
1.游樂設備的管理單位應為水上游樂設備配備足夠的救生人員和救生設備,在水面寬闊不易觀察到的設施還應設置高位監護哨。救生人員著裝應統一并易于識別,并應配置相應的聯絡器材、通訊設備和救生工具。
2.游樂設備的管理單位應在設備或者設施的適當部位設置醒目的游客須知和警示標志。游樂設備在運行中超過預定位置有可能發生危險時,應有限位控制和極限位置控制裝置,控制裝置應安全可靠。
3.游樂裝置的管理單位應當選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游樂設施設備,游樂設備在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所在地的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并應當建立游樂設施技術檔案。
4.游樂設備必須在每天運行前進行必要的檢查,經檢查無問題并試運轉后方能正式運營,還應做好運營記錄。
5.游樂設備應每半年進行一次較全面的檢查維護,檢查情況、檢修內容及處理結果應記錄存檔。對于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應設專人專庫看管,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6.大型游樂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